重大訊息

2023-08-08
檢送「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1份 請查照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
自主健康管理指引
112.03.20 實施
一、 適用對象及期間:
(一) 未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之 SARS-CoV-2 篩檢
陽性民眾:自發病日或採檢日(無症狀者適用)起,進行自主健康
管理至自行呼吸道檢體快篩檢測陰性或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
已達 10 天(無需採檢)。
(二) 非以呼吸道檢體快篩或 PCR 檢驗結果解除隔離治療之確診者:
自解除隔離日起,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自行呼吸道檢體快篩檢
測陰性或距解除隔離日已達 10 天(無需採檢)。
二、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遵守事項如下:
(一) 如您為 65 歲以上長者、孕產婦、或有慢性病、免疫力低下或免
疫不全病史等具重症風險因子者(註),請於快篩陽性後儘速就醫。
如經醫師評估符合 COVID-19 口服抗病毒藥物建議適用對象,
請遵照醫囑按時服藥。
(二) 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中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
(三) 外出時請全程正確佩戴口罩,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室內
1.5 公尺,室外 1 公尺),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
(四) 請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
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
(五) 請隨時注意自身健康狀況。若出現下列警示症狀時,請立即撥
打 119 就醫,或由同住親友接送(雙方全程佩戴口罩)或自行前
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請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無發燒(體溫<38℃)之情形下,心跳>100 次/分鐘。
2、喘或呼吸困難(呼吸速率>30 次/分鐘,或血氧監測≦94%)。
3、持續胸痛或胸悶。
4、意識不清。
5、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6、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
7、過去 24 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
8、收縮壓<90mmHg。
(六) 如須前往醫療院所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遵守當時公布
之醫療應變措施或感染管制措施。
三、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請維持手部衛生,例如用肥皂或其他清潔用品勤洗手。
(二) 注意儘量不要用手觸摸眼睛、鼻子及嘴巴,手部接觸到呼吸
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澈底洗手。
(三) 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
(四) 如需心理諮詢服務,可撥打 24 小時免付費 1925 安心專線。
(五) 同戶同住者日常生活請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括落實佩戴口
罩、遵守呼吸道衛生、勤洗手以加強執行手部衛生、保持良
好衛生習慣。於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避免與其
共食。
備註:
 有關重症風險因子係參照疾病管制署「新型冠狀病毒 (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下稱處置指引),如有調整將以最新公布
之處置指引為準(網址:https://gov.tw/r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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