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2-09-26
衛福部發佈「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四條、第八條修正條文。
衛福部發佈「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四條、第八條修正條文。
        修正重點如下:
1. 配合修正第八條附表二甲之類別五增列鑑定向度「b540胰臟功能」,同步於附表一甲之類別五增列同鑑定向度外,類別六之鑑定向度「b610腎臟功能」及「b620排尿功能」鑑定人員資格條件並酌作修正,明訂該條文自112.1.1.起施行。
2. 參酌美國醫學會之「障礙評估指南」之全人損傷百分比,於附表二甲之類別五增列鑑定向度「b540胰臟功能」,並就類別七之鑑定向度「b710a關節移動的功能(上肢)」、「b730a肌肉力量功能(上肢)」、「s730上肢構造」及「s760軀幹」障礙程度之基準酌作修正,明訂該條文自112.1.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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