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18-01-17
有關細胞培養不活化日本腦炎疫苗之配發與使用管理原則等事宜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國內長期推動日本腦炎疫苗接種政策,接種效益及防治成效良好,順應疫苗產製技術趨勢,疾病管制署宣布,今(106)年5月22日起,原提供以鼠腦製程的「不活化疫苗」,改為細胞培養製程之「活性減毒疫苗」,以持續建立幼童的免疫力,預防日本腦炎病毒的侵犯。

該項日本腦炎活性減毒疫苗之接種時程為出生滿15個月接種第1劑,間隔12個月接種第2劑。另針對先前已按時程接種不活化日本腦炎疫苗之幼童,疾管署依據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建議,訂定下列疫苗銜接原則,以達到疫苗完整保護力。

(一)已接種1劑:與前一劑間隔14天以上接種第1劑,間隔12個月接種第2劑。

(二)已接種2劑:與最後一劑間隔至少12個月後接種1劑,其後不必再追加。

(三)已接種3劑:滿5歲至入學前接種1 劑,與最後一劑間隔至少12個月。

在疫苗轉換期間衛生所及部分醫療院所原結存之鼠腦製程不活化疫苗,將優先提供不適合接種活性減毒疫苗及未接種第2劑基礎劑或第4劑追加劑不活化日本腦炎疫苗的幼童(備註),以確保完整基礎與追加免疫力。

有關本項接種作業相關注意事項、接種須知及衛教登錄等資訊,衛生單位已函知全國接種單位,另本項接種作業接種實務Q&A、接種須知、各項預防接種間隔時間一覽表及黃卡記錄說明參考如附件,籲請各位醫界朋友賡續協助配合為出生滿15個月幼兒接種日本腦炎疫苗等相關實務接種作業並協助向家長衛教說明,與政府共同照護幼兒健康,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預防接種專區」(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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