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11-05
檢送修訂之「115-116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1份(附件),請貴所轉知合約醫療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115年11月12日衛授疾字第1150201092號函辦理。
- 旨揭計畫依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自本(115)年10月1日起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以65歲以上長者及具重症風險因子者等10類對象為主,考量一般健康幼兒屬低風險族群,故幼兒公費接種對象為「從未接種COVID-19疫苗之滿6個月至未滿6歲幼兒」。惟滿6個月至4歲幼兒須接種2劑COVID-19疫苗以獲得完整免疫保護力,實務上面臨於本年10月1日前僅曾接種1劑之該年齡層幼兒,不符合前述公費接種對象條件,經諮詢ACIP委員同意,調整幼兒公費接種對象為「從未接種COVID-19疫苗之滿6個月至未滿6歲幼兒(包含曾接種1劑COVID-19疫苗之滿6個月至4歲幼兒)」,自本年11月5日起實施。請貴所轉知合約醫療院所,並向本局更新貴轄區之COVID-19疫苗接種資訊,以利民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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