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11-05
檢送衛生福利部「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公告1份,並自116年1月1日生效,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11月2日衛部口字第1152061464A號函辦理。
  • 旨揭注意事項修正第三點、第十一點、第十二點及第五點附件三、附件四,並自116年1月1日生效。
  • 檢附衛生福利部「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十一點、第十二點及第五點附件三、附件四公告修正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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