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9-22
行政院於115年9月11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5年9月15日生效,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9月14日FDA管字第1159069660號函辦理(如附件)。
- 旨揭公告修正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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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列N-甲醯基-N-(1-苯乙基)甘胺酸乙酯(Ethyl Nformyl-N-(1-phenylethyl)glycinat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 增列依托咪酯酸(Etomidate acid)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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