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8-19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重申「生育保健之遺傳相關檢驗補助精進方案」檢驗補助及收費說明事項,請貴院(所)依規定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8月17日國健婦字第1150462670號函辦理。
  • 該署前於115年6月23日衛授國字第1150461860A號函(諒達)檢送「生育保健之遺傳相關檢驗補助精進方案」(下稱本方案),並自115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產前遺傳診斷檢驗費用最高補助金額由5,000元調高至7,000元;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費用最高補助金額由1,500元調高至3,500元;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等疾病篩檢檢驗費用全額補助750元。
  • 邇來接獲民眾反映,接受產前遺傳診斷時,醫療院所實際收費之減免金額未達7,000元。經瞭解,主要係部分醫療院所未充分向民眾說明本方案補助之「檢驗費」與採檢技術、行政、材料等其他收費項目之區別,致民眾對補助內容產生疑義。爰再次重申,本方案補助係針對符合補助資格民眾之檢驗費用,採實支實付方式辦理;至採檢費、掛號費、行政及材料等其他費用,非屬本方案補助範圍,請民眾仍應依醫療院所實際收費標準自付。爰再次重申前開函文規定:
    • 採檢醫療院所應主動於其網站公開產前遺傳診斷、血液細胞遺傳學或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等疾病篩檢(以下簡稱新生兒篩檢)之收費金額,如該金額另包含行政、採檢等其他費用,應明確列出其中「檢驗費」之金額,其中新生兒篩檢檢驗費為新臺幣750元。
    • 上開三項檢驗,採檢醫療院所之行政、採檢等其他費用,請向民眾詳加解說同意後,由民眾自付;金額視各醫療院所收費額度而定,惟其自費收費標準,須依醫療法相關規定辦理報備事宜。
  • 請惠予落實收費及說明事項,並妥為協助民眾瞭解本方案補助內容。為利第一線人員辦理民眾諮詢及說明,健康署彙整上開有關民眾對於產前遺傳診斷疑義Q&A及圖卡(如附件),請參考運用。
  •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黃先生,聯絡電話(04)2217-2200 分機2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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