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8-18
茲通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公告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之適用期限,由115年8月24日至9月30日截止,請貴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衛疾管署115年8月14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722號函辦理。
  • 依疾管署流感監測資料顯示,國內流感疫情自115年7月上旬起逐漸升溫,近4週門急診就診人次及就診病例百分比、流感併發重症及死亡病例持續呈上升趨勢,且上呼吸道感染群聚通報數同步增加。上週國內急診類流感就診病例百分比為10.5%,推估將於8月中、下旬達流行閾值(11%)進入流行期,考量9月開學後學生於校園內的互動與接觸增多,開學後疫情仍可能進一步上升,爰自115年8月24日起至9月30日止,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使用條件,並同步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如附件,修訂處以紅字標示)。
  • 另查本局目前配置貴院所之部分公費藥劑,克流感膠囊批號F0219B01U1將於116年6月屆效期,爰此,貴院所如有公費藥劑使用需求,請貴院所依先進先出之管理原則優先使用,另本局依先進先出之管理原則,優先調度轄區內將屆期之公費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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