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8-17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有關114年度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代付「全民健康保險週日及國定假日輕急症中心(UCC)試辦計畫」之人力費用免納所得稅案之後續作業,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5年8月6日健保醫字第1150663427號書函副本辦理(如附件一)。
- 旨揭UCC費用中,醫事人員取得之人力費用倘屬醫療院所代收代付性質,且醫療院所收付間無差額者,該人力費用不視為醫療院所之收入,免納院所所得稅。健保署已完成114年度「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扣繳憑單」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之資料更正作業。
- 上開更正後之電子檔案,已於115年7月30日上傳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可自行下載查詢。
- 至醫事人員個人所得部分,仍依財政部115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11500556990號函釋辦理(如附件二),本會將持續關注後續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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