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8-11
有關115年7月份流感疫苗接種處置費核付案,請轉知合約醫療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8月7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696A號函辦理。
  • 旨揭接種處置費已函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簡稱健保署)協助辦理核付作業;另本(115)年5月和6月份接種處置費已於本年7月9日和7月29日前,由健保署完成撥付各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以下合稱合約院所)。
  • 查本次辦理核算接種處置費時,未予核付之接種資料中以「非接種合約內接種」占多數,該項係以接種日期符合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3.3.1合約期間判定,故請貴所於完成合約簽訂後,務必至NIIS 3.3.1維護接種單位合約日期,以避免影響合約院所處置費核算結果。
  • 有關前揭未獲核付之資料,依規定至遲得於接種次月起3個月內補上傳/修正接種資料,爰請貴所轉知合約院所有關本年5月、6月和7月待修正之接種資料,請至NIIS 9.1.9報表或「醫療院所預防接種紀錄查詢子系統(HIQS)」5.2報表(核付月份:11508)檢視,並分別於本年8月31日、9月30日及10月31日前修正完畢,以免影響相關費用核付權益。
  • 另部分合約院所於本年4月接種資料因「重複接種」等原因未及於本年7月底修正完畢,遭系統判定「不核付」,依據疾管署本年4月28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334號函示(諒達),合約院所得先行參照申復資格及排除條件,符合者得後續向本局提出申復。
  • 請貴所協助輔導轄內合約院所,於每日上傳接種資料前,應確實檢視並確定各項欄位資料正確無誤後,再執行傳送作業,以確保接種資料正確性,並維護民眾及院所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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