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7-21
因應近期新冠疫情呈現上升趨勢,請貴院所依說明段辦理相關防治及宣導事項,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7月15日疾管防字第1150200671號函辦理。
  • 自11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擴大新冠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以提升民眾免疫保護力,降低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風險;另自115年4月7日起,提供65歲以上長者、55-64歲原住民、滿6個月以上且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患者,與前1劑間隔6個月以上增加接種1劑,以提升重症保護力。請貴院所加強宣導,鼓勵符合接種條件民眾踴躍接種新冠疫苗。
  • 自即日起請密切監測貴院所醫療量能、COVID-19抗病毒藥物使用與庫存量,並適時向本局辦理撥配調度,避免藥物短缺情形。
  • COVID-19具重症風險因子對象(如65歲以上、孕婦、具慢性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於感染COVID-19後有較高風險引發嚴重併發症或死亡;另,新冠併發重症病例中9成以上未接種本季新冠疫苗。鑑於目前感染個案多以輕症為主,請貴院所提醒臨床醫師,針對出現COVID-19疑似症狀之就醫民眾,如具重症風險因子且符合抗病毒藥物使用條件,建議進行快篩並依評估結果儘速給藥,以降低併發重症或死亡風險,並予就診民眾相關衛教宣導。
  • 倘貴院所需申請COVID-19抗病毒口服藥物(Paxlovid),以下為申請步驟:
    • 院所可至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提出缺藥申請(系統路徑:新興傳染病用藥子系統>交易管理>缺藥/出貨申請>左上角紅色按鍵)。
    • 如有相關COVID-19抗病毒藥物系統申請疑問,歡迎致電洽詢本局承辦人:(02)22577155分機1955(李先生)。
  • 綜上,敬請貴院所辦理上開宣導事宜;倘有相關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系統申請疑問,歡迎致電洽詢本局承辦人:(02)22577155分機1955(李先生);新冠疫苗相關資訊問題,歡迎致電洽詢本局承辦人:(02)22577155分機1836(郭小姐)。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