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7-06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並自115年1月1日實施,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5年6月26日健保醫字第1150112544號公告辦理。
  • 本次新增之支付標準項目「追蹤管理加成費」及「糖尿病新收案整合照護費」自115年7月1日起實施。
  • 旨揭計畫資訊請逕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法規公告區下載參閱(網址:https://www.nhi.gov.tw)。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