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7-06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修訂「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防治工作手冊」及「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病例定義暨防疫檢體採檢送驗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疾管署115年7月2日疾管防字第1150200611號函辦理。
  • 疾管署本次修訂重點如下:
    • 參考美國疾病管制中心(CDC)公布資料及我國疫情現況,更新國內外流行病學資訊。
    • 國內已無廠商取得單價型b型嗜血桿菌疫苗藥品許可證,移除「國內已上市b型嗜血桿菌疫苗接種時程」。
    • 考量國內疾病發生率已大幅降低,且參酌美國CDC相關指引亦無個案後續追蹤規定,為簡化防疫作業,取消個案發病後三至六個月填報「侵襲性嗜血桿菌感染症個案後續追蹤單」。
    • 因應實驗室診斷現況,於處置流程之醫療機構診斷要點增列「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
    • 依疾管署115年4月13日修訂之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更新病例定義暨防疫檢體採檢送驗事項。
  • 旨揭防治工作手冊及病例定義暨防疫檢體採檢送驗事項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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