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7-06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本市醫療院所115年第1季執行「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與肺癌篩檢疑似異常個案追蹤暨確診品質管理服務」申報不核付原因,請加強管控並精進計畫執行,以提升核付率,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7月1日國健癌字第1150360599號書函辦理。
- 本市醫療院所不核付前五大主因如下:
-
- 此筆申報資料已核付不予重複核定(36%)。
- 確診醫事服務機構未於期限內上傳複確診報告(21%)。
- 原篩檢醫事服務機構申報編號與結果資料不符(13%)。
- 勾稽不到計畫期間內符合收案條件之資料(10%)。
- 勾稽不到複確診資料(10%)。
- 請本市醫師公會惠予轉知會員,以利院所精進計畫執行。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