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7-02
有關「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之接種銜接原則,自本(115)年7月1日起調整以20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0)提供僅接種過13價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15)者銜接接種,請轉知轄區合約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50200623號函辦理。
- 旨揭計畫自本年1月15日起實施,其中曾接種PCV13/15且間隔至少1年者(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至少8週)應先以1劑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銜接接種,至PPV23用罄後,則以PCV20銜接接種,前以本局114年12月24日新北衛疾字第1142599348號函知貴所(諒達)。
- 考量全國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庫存及各縣市消耗情形差異,爰自本年7月1日起,前揭對象之接種銜接原則調整為以20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0)銜接接種,且不再列屬接種異常事件。惟為有效運用疫苗資源,本年7月1日(含)以後,如貴所或轄區合約院所尚有PPV23庫存,仍可持續提供前揭對象銜接接種。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於併同提供PCV20與21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1)接種時,統一辦理PPV23回收作業,屆時將另函通知。
- 檢送旨揭計畫(115年7月實施版)如附件,亦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預防接種/衛生專業人員工作指引/接種計畫項下下載,請轉知轄區合約院所依計畫規定辦理接種作業,並留意疾管署最新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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