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6-30
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生育保健之遺傳相關檢驗補助精進方案」,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 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23日衛授國字第1150461860A號函副本辦理。
  • 為落實生育保健、保障母子健康,衛生福利部於既有「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下稱補助辦法)基礎上,擴增產前遺傳診斷、血液細胞遺傳學或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等疾病之補助額度,並新增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pinal Muscular Atrophy, SMA)篩檢項目共22項,公告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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