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6-16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相關資料,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周知,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8日衛部醫字第1151662892號令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辦理(附件一),並檢附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附件二)。
  • 前揭辦法業自115年4月28日起施行,其中與專科醫師證書更新相關修正重點如下:
    • 專科醫師證書更新申請期間:專科醫師得於證書有效期限屆至前1個月至6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更新。
    • 專科醫師證書延期更新申請規定:因故未能符合更新條件者,得於證書有效期限屆至前1個月至6個月內,檢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延期更新,以一次為限。
  • 為維護醫師會員權益,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留意前揭規定,並依限辦理專科醫師證書更新或延期更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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