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5-29
轉知「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5年5月27日以衛授國字第115146048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5月27日衛授國字第1151460487A號函辦理。
  • 旨揭注意事項之發布令、修正規定及修正前後對照表,請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查詢(途徑:首頁 >健康促進法規 >健康促進法規 >預防保健服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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