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5-18
有關「114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115年4月份流感疫苗接種處置費核付案,請轉知合約醫療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5月14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396A號函辦理。
- 旨揭接種處置費已函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簡稱健保署)協助辦理核付作業;另本(115)年2月份接種處置費已於本年4月21日前,由健保署完成撥付各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以下合稱合約院所)。
- 查本次辦理核算接種處置費時,發現部分合約院所上傳之接種資料,因系統判定為「重複接種」而未予核付占多數,其中以接種身分別F01「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為最多,疑係部分院所於登錄學齡前幼兒之接種資料時,誤將接種劑次重複登錄為第1劑所致。
- 有關前揭未獲核付之資料,依規定至遲得於接種次月起3個月內補上傳/修正接種資料,爰請貴所轉知合約院所有關本年3月及4月待修正之接種資料,請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 9.1.9報表或「醫療院所預防接種紀錄查詢子系統(HIQS)」5.2報表檢視,並分別於本年6月30日及7月31日前修正完畢,以免影響相關費用核付權益。
- 請貴所協助輔導轄內合約院所,於每日上傳接種資料前,應確實檢視並確定各項欄位資料正確無誤後,再執行傳送作業,以確保接種資料正確性,並維護民眾及院所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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