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5-11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本市醫療院所114年第4季執行「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與肺癌篩檢疑似異常個案追蹤暨確診品質管理服務」申報不核付原因,請加強管控並精進計畫執行,以提升核付率,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5月5日國健癌字第1150360427號函辦理。
- 本市醫療院所不核付前五大主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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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筆申報資料已核付不予重複核定(46.1%)。
- 確診醫事服務機構未於期限內上傳複確診報告(14.6%)。
- 勾稽不到複確診資料(10.8%)。
- 原篩檢醫事服務機構申報編號與結果資料不符(10.5%)。
- 確診醫事服務機構申報編號與複確診結果資料不符(9.4%)。
- 惠請本市醫師公會轉知會員,以利院所精進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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