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5-08
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114年度管制藥品實地稽核違規情形,請轉知所屬會員並督促會員加強管制藥品管理及應合理處方管制藥品,以免違規受罰,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5月5日FDA管字第1151800174號函辦理。
- 114年度地方政府衛生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管制藥品實地稽核,查獲涉有缺失者339家次,其違規項目前10名依序如下:
-
- 簿冊未依規定登載、登載不詳實。
- 未依規定定期申報收支結存情形。
- 未依藥品調劑規範作業。
- 使用過期管制藥品。
- 使用管制藥品病歷未登載、登載不詳實、未簽章。
- 未設簿冊登載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
- 專用處方箋未由領受人簽名領受。
- 處方第一至三級管制藥品未開立專用處方箋或專用處方箋登載不全。
- 非藥事人員調劑、藥劑生調劑麻醉藥品。
- 管制藥品簿冊、單據、處方箋未保存5年。
- 11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本局仍將持續查核管制藥品之使用及管理情形,請各公會轉知並宣導會員,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醫師應合理處方管制藥品,切勿應病人要求即開立藥品,或為規避健保查核轉而開立全自費處方(尤其是鎮靜安眠類管制藥品),以免違規受罰。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