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4-13
有關115年3月份兒童常規及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處置費案,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4月9日疾管防字第1150200269A號函辦理。
  •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兒童常規疫苗、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接種處置費補助作業計畫」,合約醫療院所於本(115)年3月1日(含)以後接種旨揭疫苗,6歲以下(接種日未滿7歲)幼兒每劑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00元,其餘對象每劑次補助150元。
  • 另,自本年3月1日起,旨揭疫苗接種處置費由疾管署按月依登錄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之尚未核付之有效劑次,核算各醫療院所之核付金額,業函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進行費用撥付。
  • 本期核付範圍為本年3月份接種且於4月1日前上傳之有效接種劑次;有關本年2月28日(含)前之旨揭疫苗接種劑次,請合約醫療院所併其他醫療費用向健保署申報核付。
  • 貴所及合約醫療院所如需查詢本期之核付或未核付清冊,請逕至NIIS功能9.1.9或NIIS「醫療院所預防接種紀錄查詢子系統」功能5.2之「處置費核算」下載,疫苗類型請點選「常規」,核付月份請選取「11504」,檢視時請排除接種日期為114年12月至115年2月間之資料。
  • 請貴所定期檢視NIIS功能3.3.1「接種單位資訊設定」之「接種單位狀態」欄位,倘院所合約狀態異動,請儘速維護該欄位,並應於每月月底最後1日前完成,俾正確核算接種處置費。
  • 此外,查部分合約醫療院所(名單如附件)上傳兒童常規疫苗接種資料帶有身分別代碼(如R01D為建議的追加劑)之比率偏高,為確保民眾接種資料正確性及避免接種處置費核算時誤判,請轉知並督導該些院所,該身分別代碼僅特殊情形才需填入,請於診間資訊系統(HIS)調整該欄位之預設設定,取消預設帶入身分別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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