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4-10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業於115年3月31日公告預告「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該署,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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