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4-08
「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5年4月2日以衛授疾字第1150100302號公告修正,檢送前揭公告掃描檔(含附件)1份,請查照。
  • 依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1日衛授疾字第1150100305號函辦理。
  •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第2項、第39條第2項、第44條第1項及第50條第4項規定辦理。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