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3-25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附件),並自115年4月1日起施行,請查照。
  • 依健保署115年3月18日健保醫字第1150104255號公告副本辦理。
  • 本次修訂事項如下:
    • 調升居家醫療照護相關人員訪視費用5%。
    • 新增兒童訪視費加成20%至60%。
    • 增加西醫基層診所專任醫師居家醫療照護獎勵金
    • 在宅專門醫師每月醫師訪視次數放寬至240人次。
    • 緩和家庭諮詢費診療項目代碼由原P5407C修正為020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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