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3-20
行政院於115年3月17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5年3月19日生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3月18日FDA管字第1159018542號函辦理。
  • 本次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共計3項,說明如下:
    • 增列7-羥基帽柱木鹼(7-Hydroxymitragynine)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 增列苯基乙基胺戊酮(N-Ethylpentedrone)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 增列2-巰基依托咪酯(2-Mercapto Etomidat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 自公告之生效日起,尚有留存上述增列管制藥品之機構業者,請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機構業者如欲使用前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該等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相關事宜,須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違規受罰。
  • 檢附行政院115年3月17日院臺衛字第1151005328號公告影本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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