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3-19
徵求「診所子宮頸癌防治推廣案」合作婦產科診所。
  • 為推動本市子宮頸癌防治工作,爰辦理旨揭服務案。
  • 服務契約內容摘述如下:
    • 醫療機構申請資格: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診所,診療科別需含婦產科,並有執業登記之婦產科醫師。
      • 未加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癌症防治品質精進計畫」。
    • 服務內容
      • 實施期間:每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 服務對象:居住本市30歲(含)以上至69歲逾二年以上未接受預防保健子宮頸抹片檢查之女性。
      • 服務內容:執行子宮頸癌篩檢邀約及推廣,以利完成預防保健子宮頸抹片檢查服務。
      • 給付金額:
        • 兩年以上未接受抹片,每案50元。
        • 六年以上未接受抹片或首次篩檢,每案100元。
  • 檢附服務契約書(附件1)1份,有意願參加本計畫之診所,請將用印後契約書一式2份,免備文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4樓 健康管理科),信封註明「子宮頸癌防治推廣案」。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