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6-02-13
勞動部辦理「115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詳如說明,並請轉知相關事業單位及人員踴躍參選,請查照。
- 依據新北市政府115年2月6日新北府勞檢字第1154583425號函辦理。
- 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勞動部依「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辦理旨揭選拔活動,請鼓勵所屬人員或採購案得標廠商踴躍參選。
- 本次選拔活動自即日起至3月20日止受理報名,請參選單位及人員應檢具相關資料及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推薦表向本府勞動檢查處辦理申請。
- 隨文檢附補充說明(含範例)供參(如附件);又為積極維護勞動權益,建議參選單位可於企業形象之其他具體事蹟加強論述相關優良事蹟(如:勞動條件優於法令規定、提升勞工身心健康措施、工作與生活平衡、中高齡、母性及青少年勞工保護、強化外籍移工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推動ESG永續職場安全健康發展等事項)。
- 有關各行業之「近3年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統計表,預定於3月3日前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職業安全衛生獎項專頁「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項下,屆時請參選事業單位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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