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12-17
「申請再生醫療及刊播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4年12月11日以衛部醫字第1141670768號令訂定發布,並勘誤「再生醫療技術及指定製劑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一,請查照。
  •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11日衛部醫字第1141670768C號函辦理。
  • 旨揭法規內容業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及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及「法令規章」專區,請於該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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