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12-15
徵求115年「診所口腔癌篩檢陽案追蹤推廣服務」合約診所,敬邀踴躍參與,並請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 為提升本市口腔癌篩檢陽性個案確診意願,守護市民健康,爰辦理旨揭服務。
- 旨揭服務內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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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期間:自1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
- 申請資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預防保健口腔黏膜檢查」特約診所。
- 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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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本市30歲以上未滿80歲具嚼檳榔(含已戒)或吸菸習慣之民眾,及18歲以上未滿30歲具嚼檳榔(含已戒)習慣之原住民,於前年度10月1日(含)起至乙方接受每2年1次預防保健口腔黏膜檢查,結果為陽性且尚未完成追蹤者。
- 爾後年度倘服務對象條件異動,以本局公文為準。
- 合約診所完成以下事項,每案給付新臺幣3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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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防保健口腔黏膜檢查結果為(73)均質性薄白斑、(76)口腔黏膜下纖維化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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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動邀約服務對象至乙方完成口腔黏膜複檢,並於口腔癌篩檢VPN系統上傳Oral B(確診)表單。
- 提具已上傳Oral B(確診)表單佐證及個案名冊供甲方審核。
- 預防保健口腔黏膜檢查結果為陽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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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服務對象溝通就醫意向,提供確診醫院轉診服務。
- 確認服務對象追蹤結果,並提具追蹤完成個案名冊供甲方審核。
- 本項陽性結果包含:(1)疑似口腔癌、(2)口腔內外不明原因之持續性腫塊、(3)紅斑、(4)紅白斑、(5)疣狀增生、(71)非均質性白斑、(72)均質性厚白斑、(73)均質性薄白斑、(76)口腔黏膜下纖維化症、(8)約兩星期仍不癒之口腔潰瘍/糜爛、(9)扁平苔癬、(10)口腔黏膜不正常,但診斷未明及(99)其他。
- 符合申請資格之診所,請用印完成契約書一式3份(雙面列印並蓋妥騎縫章),送至轄區衛生所。
- 相關附件請至本局網站(路徑:首頁/機關業務/健康促進/癌症防治/公開徵求115年「診所口腔癌篩檢陽案追蹤推廣服務」合作診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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