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12-05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知,有關GLP-1 agonist注射劑藥品應依規定管理及使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11月28日FDA藥字第1141402566號函辦理。
  • 有關我國核准GLP-1 agonist注射劑藥品(主成分包括Dulaglutide、Semaglutide、Liraglutide及Tirzepatide等)均屬處方藥。惟近來食藥署發現有藥局及醫療機構發生違規販售等情事。
  • 請各醫療院所確實遵守下列事項:依藥事法第50條第1項及第37條第2項,處方藥須經醫師處方並由藥師調劑,違者依第92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依第27條第1項,非藥商不得從事藥商業務(含販售藥品),違者同罰。請強化內部管理,避免上述違規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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