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11-28
因應國內已進入腸病毒流行期,近期仍有新生兒腸病毒重症死亡病例,請持續加強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防範腸病毒感染在醫療機構內傳播,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本(114)年11月24日疾管感字第1140500380號函辦理。
  • 為防範腸病毒疫情在醫療機構內傳播,本局前於本年6月26日以新北衛疾字第1141252840號函轉疾管署修訂「醫療機構因應腸病毒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如附件),請貴院針對因應腸病毒疫情防疫作為進行自我查檢,並依循「醫療機構新生兒與嬰兒照護單位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加強落實感染管制措施,諒達。
  • 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近期腸病毒疫情上升,截至本年11月15日累計19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定病例(含9例死亡),為近6年同期最高;其中新生兒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定病例累計15例。因此在腸病毒疫情流行期間,請貴院提高警覺,留意新生兒及幼童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並加強下列防疫作為:
    • 於婦產科門診、產房及小兒科相關醫療區域張貼明顯告示宣導腸病毒相關資訊,並提醒家長就診時務必主動告知醫師最近週遭是否有疑似或確認腸病毒感染之親友等資訊。
    • 參考產房入院接觸史調查表,確實詢問產婦或其同住家人於產前14天至分娩前是否有疑似感染症狀(如:發燒、腹瀉、咳嗽、流鼻水、出疹等)或有接觸史(如:新生兒的兄姐學校有無班上同學因傳染病請假或班級停課等),並將結果紀錄於交班文件(如:新生兒出生紀錄單、護理紀錄、病歷紀錄等)。
    • 對於疑似或確定感染的新生兒與嬰兒、在產前14天至分娩前後,有發燒/疑似感染症狀或有接觸史的產婦所分娩的新生兒,應採取適當的隔離防護措施。
    • 照護疑似/感染腸病毒者,應依循標準防護措施、飛沫傳染及接觸傳染防護措施;執行照護工作時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並於穿戴手套前和脫除手套後正確執行手部衛生,且第一線工作人員都能知悉。
    • 因應腸病毒疫情,應加強新生兒與嬰兒照護單位的訪客管理,限制訪客人數,非新生兒與嬰兒照護單位醫療人員亦應管制進出,限制有急性呼吸道、胃腸道或皮膚感染症狀等訪客探視,以降低傳染之風險。
    • 訂有腸病毒感染個案群聚或群突發之監測通報機制與處理流程,並落實執行。
  • 請貴院依「醫療機構新生兒與嬰兒照護單位感染管制措施指引」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並加強婦產科、嬰兒與新生兒照護單位、兒科門診等進行自我查檢,以防止醫院內腸病毒群聚感染發生。前揭指引及查檢表等相關資料,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腸病毒防疫專區>新生兒腸病毒感染管制等相關內容 。
  • 副本抄送本市29區衛生所,請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孕婦於流行期間應正確勤洗手並注意呼吸道衛生,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和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及盡量不要與疑似腸病毒病人接觸,以降低感染風險;並於醫院通報疑似腸病毒重症個案時,迅速啟動防治措施及衛教,並確實掌握個案健康情形,避免疫情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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