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11-26
轉知衛生福利部114年11月17日衛部醫字第1141669856號公告預告「醫事檢驗師法第九條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必須聘請醫事檢驗師之機構」草案(如附件),並廢止112年7月7日衛部醫字第1121664135號公告一案,請 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1月17日衛部醫字第1141669856A號函辦理。
- 案內公告事項另詳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公告訊息」、「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法規草案項下網頁。
- 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並副知本會。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電話:(02)85906666分機7385,電子郵件:mdyaju@mohw.gov.tw。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