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11-17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4年8月31日前屆滿,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自115年1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45項),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11月13日健保審字第1140672882號函辦理。
  • 相關資料可於該署全球資訊網下載擷取(網址: http://www.nhi.gov.tw/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及醫療服務/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許可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4年/醫療器材許可證註銷自115年1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之相關函文及特材品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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