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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3
                    
              
              
              
              
              
              
              
                                   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經主管機關註銷,該許可證持有者函請刪除給付特材代碼3品項案,將自114年12月1日起取消健保給付,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10月8日健保審字第1140057096號函辦理。
- 相關資料可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下載擷取(網址:http://www.nhi.gov.tw ,首頁/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及醫療服務/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許可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4年/醫療器材許可證註銷自114年12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之相關函文及特材品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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