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9-25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訂之「衛生福利部法定傳染病醫療服務費用支付作業規範」,自114年10月1日起適用,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9月23日衛授疾字第1140300690號函辦理。
- 旨揭作業規範修訂內容,主要針對結核病、愛滋病、流感疫苗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等項目依實務執行進行調整,簡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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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核病:更新附表二「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指定醫療院所」名單。
- 愛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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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列自動介接回饋之案件分類無法成功申報之處理提醒事項。
- 刪除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藥物品項及提供跨院領取HAART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醫療院所名單查詢連結,並增列跨院領藥之說明。
- 增列B9案件納入人工流產者含括範圍之註記。
- 更新附表十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事機構」、附表十八「『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整合式服務計畫』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事機構」及附表二十二「藥癮戒治及維持治療機構」。
- 流感疫苗接種處置費:修訂流感疫苗接種之實施期間、公費接種對象、門診申報表格填寫規定及藥品代碼對照表等相關內容。
- 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處置費:修訂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之實施對象,新增19-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
- 旨揭作業規範可逕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路徑:https://www.cdc.gov.tw) /關於CDC/法令規章/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衛生福利部法定傳染病醫療服務費用支付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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