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9-25
茲通知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自本(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對象,請貴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本年9月23日疾管新字第1140400738號函辦理。
  • 依疾管署流感監測資料顯示,目前類流感疫情升溫,門急診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門急診就診病例百分比達流行閾值,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數高於近年同期,且本年10月連續假期較多,民眾南來北往恐造成疫情擴散,惟本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將自本年10月1日起開打,接種疫苗約2週後產生保護力,爰自本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公費藥劑增加「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使用條件,並同步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如附件1,修訂處以紅字標示)。
  • 有關公費藥劑修訂擴大使用對象,本局前以本年7月1日新北衛疾字第1141272523號函通知,由「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調整為「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在案(諒達),有關調整後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對象,疾管署已公布相關QA(附件2)請貴院所參考。
    • 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
    •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
    •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 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 1 至 3 年級學生。
    • 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
    • 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
    • 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之人員。
  • 查本局目前配置於貴院所部分公費藥劑,克流感膠囊批號F0198B01U1及易剋冒膠囊批號P001-P014將於明(115)年7月屆效期;瑞樂沙旋達碟批號8G7V、AW6N及C56C將於明年6月屆效期,如貴院所有公費藥劑使用需求,請依先進先出之管理原則優先調度使用。
  • 另,對於5歲以上無禁忌症使用對象,請貴院所優先開立瑞樂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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