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9-25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本市醫療院所114年第2季執行「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與肺癌篩檢疑似異常個案追蹤暨確診品質管理服務」申報不核付原因,請加強管控並精進計畫執行,以提升核付率,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9月17日國健癌字第1140361048號函辦理。
- 本市醫療院所不核付前五大主因如下:
-
- 確診醫事服務機構未於期限內上傳複確診報告(38.4%)。
- 未於期限內完成複確診(12.2%)。
- 勾稽不到複確診資料(11.8%)。
- 勾稽不到計畫期間內符合收案條件之資料(10%)
- 原篩檢醫事服務機構申報編號與結果資料不符(8.4%)。
- 惠請本市醫師公會轉知會員,健康署審查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及肺癌項目申報不核付之五大主因,以利院所因應並精進計畫執行。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