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9-02
有關COVID-19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處置費核付/核算案,請貴所轉知轄區合約醫療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8月29日疾管防字第1140040512號函辦理。
- 本次第50期114年7月份接種處置費已函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協助辦理核付作業,另第49期114年6月份處置費已於114年8月20日前由健保署完成撥付各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
- 查本次核算旨揭114年7月份接種處置費時,發現有部分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劑次登錄錯誤,必須耗時費力進行系統資料修正,爰請貴所輔導合約醫療院所務必於每日上傳接種資料前,先行檢視確認各項欄位資料正確無誤後,再執行傳送作業,避免耗費人力、影響民眾接種權益。
- 另本項接種處置費核算作業,自本期起以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於每月1日排程執行,每次核算範圍為當月及前3個月(如第50期為114年4~7月),有關接種資料給付、未給付及不給付之定義,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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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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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月接種,於系統排程前上傳,經檢核無接種或登錄異常。
- 前1~3個月接種且未曾給付,經檢核無接種或登錄異常。
- 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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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月接種,於系統排程後上傳(尚未檢核)。
- 當月接種,經檢核屬接種異常或登錄異常。
- 前1~3個月接種且未曾給付,經檢核為接種或登錄異常。
- 未給付資料如屬登錄異常(如劑次登錄錯誤),於接種月份3個月內完成修正,將納入給付(例:114年4月接種之登錄異常資料,如於114年7月底前完成修正,將納入114年7月給付)。
- 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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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3個月接種且未曾給付,經檢核仍為接種或登錄異常。
- 不給付資料如屬登錄異常,倘後續超過期限才完成修正,仍不予給付(例:114年4月份之登錄異常資料,於114年7月底前未完成修正,即不予核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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