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7-02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傳染病通報系統(下稱NIDRS)將於本(114)年7月14日至7月18日辦理通報資料封存作業,請貴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疾管署本年6月30日疾管疫字第1141200111號函辦理。
  • 為提升旨揭NIDRS運作效能及減少高機敏性特種個人資料外洩等資訊安全風險,疾管署自112年起每年定期針對逾傳染病防治工作時效或追蹤期之通報資料辦理封存作業。本年封存作業說明如下:
    • 執行日期:自本年7月14日至7月18日止,共計5天。
    • 封存資料時間範圍:以通報單建檔年計算,距今已逾3年以上資料。本年度封存完成後將存留建檔日為111年1月1日迄今之通報單。
    • 封存資料疾病項目:除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含母子垂直感染及孕產婦疑似個案)、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庫賈氏病、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等6項疾病外,其餘均封存。
  • 資料封存前後,請配合辦理及注意事項:
    • 執行資料封存期間不影響NIDRS使用。
    • 請於本年7月14日前檢查貴院所通報資料是否有維護需求,倘針對自舊版系統(IDA)移轉至新版系統(NIDRS)中之舊通報單有資料維護需求,請以疾管署應用系統維護單向NIDRS提出申請。
    • 封存後資料使用限制:本年7月18日後,經封存資料無法再於NIDRS復原查找,倘貴院所因故具修改需求,請循疾管署應用系統維護單流程,向本局提出資料修正申請。
  • 修訂之「傳染病通報系統資料封存作業說明」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通報/新版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傳染病通報系統資料封存作業說明項下(網址:https://gov.tw/ocm),請逕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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