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6-24
為協助本市合約醫療院所催注65歲以上長者接種流感疫苗一案,惠請貴公/協會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本局本(114)年度流感疫苗接種工作計畫辦理。
- 因應秋冬流感流行季,65歲以上長者感染流感後發生併發症及死亡風險較高,為提升長者接種率,減少流感帶來的疾病負擔,並考量醫護人員是民眾最信賴健康知識來源,且65歲以上長者大多數因慢性疾病需長期給同一醫師診治,其對醫療院所及醫師之信任度極高,爰請醫師看診時加強宣導流感疫苗接種資訊,並提供來院所之病患接種疫苗服務,期望透過醫療院所推廣提升65歲以上長者流感疫苗接種率。
- 承上,考量執行疫苗接種作業,需核對接種對象身分、上傳接種資料及管理疫苗冷藏設備等,均需耗費大量時間及人力成本,為協助合約醫療院所積極推動65歲以上長者接種流感疫苗,本局規劃支應合約醫療院所業務執行費,並訂定「114年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支應合約醫療院所催注65歲以上長者接種流感疫苗業務執行費原則」(附件),支應原則相關規定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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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應目的:為協助合約醫療院所積極推動設籍本市65歲以上長者接種流感疫苗。
- 實施期間:自本年10月1日起至本年11月30日止。
- 執行單位:本市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不含衛生所)。
- 支應條件:完成設籍本市65歲以上長者於「醫療院所內」接種流感疫苗,且將接種紀錄上傳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下稱NIIS),接種人數達成目標者,支應業務執行費,將依合約醫療院所層級訂定65歲以上長者接種人數標準,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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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診所:接種人數達400人給予業務執行費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達600人再支應1萬6,000元,達800人再支應2萬元,達1,000人再支應2萬4,000元,達1,200人再支應4萬元。
- 地區醫院:接種人數達500人給予業務執行費2萬5,000元,達700人再支應1萬7,000元,達900人再支應2萬1,000元,達1,200人再支應3萬3,000元,達1,600人再支應6萬4,000元。
- 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接種人數達1,500人給予業務執行費7萬5,000元,達2,000人再支應4萬5,000元,達2,500人再支應5萬5,000元,達3,000人再支應6萬5,000元,達3,500人再支應11萬元。
- 上開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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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將以NIIS系統 5.4.1疫苗接種人次統計表功能匯出目標族群(戶籍地;F03A)接種人數報表,將函送報表予符合請款標準之合約醫療院所。
- 請符合請款之單位於文到7日內,開立「領據」(含存摺封面影本)送交本局,以利核發經費。
- 本局將不定期抽核醫療院所之接種名冊,如發現不實登錄者,得追扣該等費用。
- 請依本局訂定申請時程送交請款資料,將前揭資料逾期送交者,衛生局得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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