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6-17
**協助醫療院所進行113年度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彙整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供參
  • 依財政部114年3月17日台財稅字第11304652341號令「11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之適用費用率辦理。
  •  依立法委員賴惠員國會辦公室114年6月5日召開協調會議決議,中、西醫師健保收入中,藥費收入以核定點數1點1元為基礎,適用費用率94%,其餘健保收入(剩餘核定點數)按每點0.8元計算費用。
  •  由於財政部報稅網路系統已上線無法進行調整及修正,財政部賦稅署特別製作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系統填報說明予基層院所,請配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後之「分列項目表(114.6.11.版)」辦理申報。如有申報疑義,請逕洽醫療機構所在地國稅局諮詢。
  •  中央健康保險署已修正更新「分列項目表」,業請各分區業務組上傳至VPN網站提供基層醫療院所下載;若有需要紙本者,可向所屬健保分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申請索取。
  •  為協助醫療院所進行報稅事宜,本會製作【113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並提供相關函文供參。
 **     連結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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