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5-14
更正本局114年5月8日新北衛健字第1140883727號函,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5月9日國健婦字第1140461581號函暨本局114年5月8日新北衛健字第1140883727號函(諒達)辦理。
- 旨揭函文說明二,更正為產後健康照護服務健保卡註記方式、健保卡登錄及上傳之欄位皆同孕婦產前檢查。
- 如對上開事項有疑義,健保卡相關業務窗口請洽,電話:(02)27065866轉2682黃小姐;方案內容相關業務窗口請洽,電話:(02)25220649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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