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5-06
為妥善運用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品Paxlovid,請貴院所/單位協助辦理效期為本(114)年5月31日Paxlovid(下稱即期藥品)之屆效回收作業,請查照。
  • 查本局目前配置於貴院所/單位口服抗病毒藥品Paxlovid(批號:HM6051),將於本年5月31日屆效,該批即期藥品之最後給藥日應為本年5月26日,請務必將即期藥品與尚未屆效藥品確實分開存放管理,避免發生藥品誤發之情形。
  • 如貴院所/單位尚有前述即期藥品請於本年5月26日之後停止使用,並於5月31日前將賸餘藥品退回至本局,本局將更換新效期藥品予貴院所/單位。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