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5-02
為預防母子垂直感染愛滋病毒(下稱HIV)及梅毒,對於無法確知是否感染或疑似有再感染風險的臨產婦,請貴院(所)落實執行臨產婦HIV及梅毒快速檢驗作業,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4年5月1日疾管慢字第1140300348號函辦理。
  • 因國內極少發生母子垂直HIV及梅毒感染個案,近來發現部分醫療院所對於產檢未進行HIV或梅毒檢驗,或是無法確知是否感染及疑似有再感染風險的臨產婦,未能落實執行HIV抗原/抗體快速篩檢或梅毒檢驗,以致無法及時於時效內採行預防母子垂直感染相關醫療照護措施,增加新生兒感染HIV或先天性梅毒的風險,或有新生兒出生後未能及早診斷先天性梅毒,錯失立即治療以避免不良結果的情形。
  • 為避免HIV及梅毒母子垂直感染個案發生,維護新生兒健康,請貴院(所)落實執行以下事項:
    • 請加強宣導懷孕女性定期接受產檢及產檢時進行HIV及梅毒檢驗的重要性(包含妊娠12週時接受HIV及梅毒檢驗,並在妊娠32週時加驗一次梅毒檢驗),並透過HIV初篩陽性孕產婦、懷孕梅毒個案通報與追蹤管理等機制,以利公衛端及早介入並提供個案追蹤關懷服務,降低HIV及梅毒母子垂直感染風險。
    • 對於無法確知是否感染HIV或梅毒(如:查無相關產檢及檢驗紀錄者)或疑似有再感染風險的臨產婦,請立即執行HIV快速篩檢或梅毒檢驗,並加速初篩至確診時效,使個案能及時銜接治療或協助轉介就醫等處置措施。
    • 有關臨產婦HIV快速篩檢作業流程相關規定,請依「愛滋防治工作手冊」第壹章第五節「預防母子垂直感染策略」辦理,相關資訊請參考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File/Get/1V83enjuzw0QFqBb1UWd9Q)。
    • 對於確診感染HIV或梅毒的懷孕婦女,於生產前儘速接受治療,可大幅下降母子垂直感染之風險。惟感染HIV產婦所生新生兒均須通報「疑似HIV母子垂直感染個案」;而感染梅毒的懷孕婦女若生產前未治療、尚未完成治療、治療狀況不明或已接受治療但梅毒效價尚未呈現4倍以上之下降,則所生新生兒須通報為「先天性梅毒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並藉由公衛與醫療合作,及時給予新生兒適當的預防性投藥治療、關懷服藥及定期追蹤檢驗等介入防治措施,才能將HIV及梅毒母子垂直感染風險降至最低,維護母嬰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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