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4-22
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113年度管制藥品實地稽核違規情形,請轉知所屬會員並督促會員加強管制藥品管理及應合理處方管制藥品,以免違規受罰,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4月18日FDA管字第1141800132號函辦理。
- 113年度地方政府衛生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管制藥品實地稽核,其違規項目前10名依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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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簿冊未依規定登載、登載不詳實。
- 未依規定定期申報收支結存情形、申報不實。
- 未依藥品調劑規範作業。
- 涉醫療使用不當。
- 使用過期管制藥品。
- 使用管制藥品病歷未登載、登載不詳實、未簽章。
- 同列第7名:
- 1、未設簿冊登載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
- 2、專用處方箋未由領受人簽名領受。
- 3、非藥事人員調劑、藥劑生調劑麻醉藥品。
- 管制藥品簿冊、單據、處方箋未保存五年。
- 114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本局仍將持續查核管制藥品之使用及管理情形,並針對醫師處方管制藥品合理性加強查核,請各公會轉知並宣導會員,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醫師應合理處方管制藥品,切勿應病人要求即開立藥品,或為規避健保查核轉而開立全自費處方(尤其是鎮靜安眠類管制藥品),以免違規受罰。
- 去(113)年經本局查獲涉管制藥品管理有缺失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納入114年度管制藥品稽核專案計畫複查名單,請各機構應確認其管制藥品管理及使用之缺失已改正,倘再查獲違規情事,本局將依法加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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