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4-11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本市醫療院所113年第4季執行「全民健康保險癌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之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及肺癌項目申報不核付原因,請加強管控並精進計畫執行,以提升核付率,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4月1日國健癌字第1140360388號函辦理。
  • 經詢健康署,本市醫療院所不核付前五大主因如下:
    • 確診醫事服務機構未於期限內上傳複確診報告(28%)。
    • 此筆申報資料已核付不予重複核定(22%)。
    • 勾稽不到電子轉診平台資料(14%)。
    • 勾稽不到複確診資料(12%)。
    • 未於期限內完成複確診(11%)。
  • 惠請本市醫師公會轉知會員,健康署審查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及肺癌項目申報不核付之五大主因,以利院所因應並精進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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